为指导各地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,防止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,大拆大建,急功近利等问题,住建部研究起草了《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》,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实施城市更新行动,是国家“十四五”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民生工程项目。近期,各地正在积极推动实施,但在推进过程中,出现了继续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,大拆大建,急功近利的倾向,有些地方出现随意拆除老建筑、征迁居民、砍伐老树、变相抬高房价、提高生活成本,产生新的城市问题。住建部为此专门起草了通知并公开征求意见。
为发布一个通知而专门公开征求意见,其实并不特别常见,因为通知不属于部门规章,而是层级比较低的规范性文件,更常见的做法是直接发布。这一方面说明,住建部对于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重视,另一方面也说明部门内部可能也存在不同意见,既要防止大拆大建,也要防止自缚手脚,大拆大建固然不好,矫枉过正也要避免。
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、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、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,在定性上肯定没有问题,应当成为城市更新行动指导方向。问题在于,如何严格控制?看得出来,征求意见稿的“严格控制”是真的很严格。比如,除违法建筑和被鉴定为危房的以外,不大规模、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;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外,不大规模新增建设规模,不突破老城区原有密度强度;鼓励以就地安置为主,改善居住条件,保持邻里关系和社会结构。
为了防止这些要求难以落地,征求意见稿均配备了具体的量化指标:老城区更新单元(片区)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%;更新单元(片区)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宜大于2;更新单元(片区)或项目居民就地、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%……量化指标的好处是便于落实和考核,可能存在的问题,则是量化指标本身的合理性存疑,特别是缺少变通,不一定适合不同发展现状的城市。
中国很大,各个城市相差也很大,相对发达城市的城市更新行动,因为早些年已经开始,落实这些指标可能相对容易;但是那些正在蓬勃发展的城市,要想真正实施城市更新行动,这些量化指标可能就不一定具有针对性,不一定适合当地的特殊更新需要和特殊发展阶段。如果政策本身就是“一刀切”,地方层面在具体落实时,为了避免担责,只会更加严格,结果很可能是,城市更新行动难以推进,甚至让老城成为废城。
城市更新行动,要保留利用既有建筑,保持老城格局尺度,延续城市特色风貌,坚持应留尽留,全力保持城市记忆。换言之,要让老城更像老城,要避免千城一面,要让城市留得住过往,看得见历史。但另一方面,也要避免老城成废城,要防止矫枉过正,要避免地方从乱作为到不作为,困于条条框框而安心懒政,任由老城衰败甚至荒废。
某种意义上,既然是城市更新行动,该拆的还是要拆的,关键是,拆的要符合居民意愿,要符合大多数人利益。我们要更加重视当地居民意愿,避免为了简单满足量化指标要求,而该拆的不拆、该搬的不搬,甚至走到政策出发点的反面。 (舒圣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