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,我省正在推进“数字江淮”建设,数据资源体系构建工作是其中的核心内容。2021年3月,安徽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正式实施,标志着我省政务数据资源的汇聚、共享、应用工作进一步得到规范保障,将有效推动政务数据资源价值的发挥。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阻碍了政务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应用的进程,主要表现在:
一是政务数据资源汇聚共享的部门壁垒依然存在。当前,随着“江淮大数据中心”的建设推进,我省已建成安徽省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,具备数据资源共享交换的技术支撑能力。但目前通过平台汇聚共享的数据仍然有限,有些政务部门掌握着丰富的数据资源,但从数据安全、部门利益等不同角度考虑,不愿意推送共享数据。在实际工作过程中,对不愿意共享数据的政务部门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执行机制。
二是政务数据资源治理工作需要加强。当前我省政务数据资源还处于汇聚共享的初级阶段,平台仅实现了简单的数据汇聚功能,没有开展数据源的甄别、关联、标注等数据治理工作。例如有些企业数据因未关联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表和所在区域,无法实现跨层级交换共享,数据资源的质量亟待提升。
三是对构建互联互通的数据资源管理体系缺乏指导规范。根据《“数字江淮”建设总体规划(2020-2025年)》,将建成省市县三级网状分布、互联互通的数据资源共享交换体系,目前省级平台已处于建设优化阶段,各地市以及县区级平台怎么建设,如何实现与上级平台的交互共享,尚缺乏统一的指导规范。近几年来,各地政府纷纷启动本地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平台建设工作,如不进行规范引导,必然造成一定程度的盲目重复建设。
综合上述情况,提出以下几点建议:
一是强化对政务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力度。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,成立高规格的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应用工作领导小组,定期召开会议调度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工作,建立监督考核工作机制,督促有关部门主动推送共享数据,打破部门信息壁垒。
二是组建工作专班深入推进数据资源治理工作。建议围绕法人库、人口库等重点主题库建设,从数据资源管理部门和其他行业部门抽调专门人员力量,成立数据资源治理工作专班,加强对相关部门数据资源的分析、解构和治理工作,逐步完成人口库、法人库等专题数据库建设,拓展数据资源应用场景,赋能社会治理和经济发展。
三是尽快制定政务数据跨层级交互共享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。指导各市、县在“江淮大数据中心”平台总体框架下,启动本地数据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建设,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在省、市、区三级实现互联互通、共建共享,避免多头重复建设。
作者:九三学社社员,合肥市包河区数据资源局局长 霍锦秀